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受莲都区水利局的委托,就其2016年莲都区饮用水提升工程PE管材、配件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LDZ2016003
2.采购项目:2016年莲都区饮用水提升工程PE管材、配件及安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标项一 |
PE 管材 |
详见第二章 |
4.1▲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特定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未被列入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报名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7.标书获取时间: 2016年4月26日起网上下载;(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8.保证金交纳: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8.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5月19日11:00前(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确保投标保证金入账到指定账号,交纳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户名: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账号:201000063651788,开户银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审批中心分理处)。
8.3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8.4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
8.5保证金交纳方式:以投标人身份通过转帐、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拒绝其它方式交纳),以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后请到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财务处开具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578-2278281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9:00(北京时间)。
10.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大洋路市交警队隔壁莲都区总工会新大楼5楼)。
11.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6年5月20日9: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13.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8-2267021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联系方法:
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78-2278201;传真:0578-2278201
145.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ldztb.gov.cn/)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