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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发区东区玻璃钢主干管给水(净水)管道改造工程(监理)延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4-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延期原因: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玻璃钢主干管改造工程(监理)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6]33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泰达津联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47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受 天津泰达津联自来水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建正式给水管道工程,玻璃钢主干管改造工程采用明开挖技术对9603米玻璃钢主干管进行改造。包括:北海路(第八大街北到四大街南)DN1000,约1900米;第八大街(南海路东到北海路东)DN1000,约1800米;净水厂二出水干管(十一街洞庭路东到南海路东)DN1200,约1800米;南海路东(十二街南到八大街南)DN1000,约2100米;五大街(北海路东到南海路东)DN800,约1500米;南海路(五大街北到二加压站)DN800,约503米。其余路段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安排施工时间.此工艺成熟可靠,经济合理、适用,可满足供水水质要求和提高供水安全稳定性。工程投资估算647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东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本工程从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4 工期要求:2016年06月01日 至 2018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一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证书”,安全总监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报名。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 16 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6年05月02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4月26 日至2016 年5月2 日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16年05月03日 至 2016年05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 下午 1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 (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7.3 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不邮寄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泰达津联自来水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方自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十一大街与洞庭路交口净水厂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胡小英 电话:66203523

  传  真:6620352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夏宝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

  邮政编码:300453 联系人:高岩 电话:66371136

  传  真:25326767

  日期:2016 年 4 月 2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66293359传真:25328805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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