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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永丰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管网)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4-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本项目经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九发行批【2015】14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6008。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永丰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九寨沟县永丰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 九寨沟县永丰乡
实施时间 拟于2016年5月15日开工建设至2016年6月28日竣工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新建排污管网2708米,沉淀池1座,垃圾中转池1座,购置垃圾桶、电动三轮车等配套设备
建设资金 中央补助资金15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7万元、地方投工投劳51万元
其他 本项目工程发包价含暂列金4.6882万元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九寨沟县永丰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废水乙级)或省级《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废水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以来已完成至少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3.需要审核的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4.直接向比选人提交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需在汇款单备注栏里填写工程名称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6年04月2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04月29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九寨沟县财政局国库股往来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九寨沟县支行新城区分理处

  账 号:22602601040000207-000000000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158.07 7.90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6年04月29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九寨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九寨沟县永丰乡人民政府

  地 址:九寨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 编: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77729398 08377710002

  传 真:08377729398

  电子邮件(E-mail):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0837-7725065;县发展和改革局:0837-7732093

  2016年04月26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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