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客车厂二期改造工程施工标段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基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沈阳
2.2项目概况: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10750.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3192.8平方米,食堂浴池2891.8平方米,抛丸厂房1045.8平方米,喷漆厂房346平方米,铺椅检修厂房及辅助间3274.4平方米。既有食堂改造1782平方米。新建房屋室内配套给排水、消防、暖通、电力、信息等设备设施。厂区内新建及既有房屋外墙新设质感漆;既有办公楼新设外墙保温;厂区内移位还建污水处理站;移位还建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消防水池760立米。新建厂区大门及门卫建筑面积79平方米;室内配套给排水、消防、暖通、电力、信息等设备设施。厂前区新设嵌草砖停车场3500平方米;新设沥青混凝土道路5180平方米;新设通透式围墙160米。
2.3 招标范围:房屋、道路、围墙等新建,既有房屋改造、还建污水处理站、移位还建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以及附属配套设施等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工程的施工监理。
2.4 计划工期:12个月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范围设一个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3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3日(4月30至5月2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持单位介绍信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10时00分至2016年5月18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的2%,上限不超过 80万。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沈阳铁路办事处西楼B406房间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李刃
电话(传真):024-62027057
电子邮件:liren61175@126.com
开户银行:建行铁路支行
账 号:580-26101689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