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 良好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5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5年度)的监理(市政)Ⅱ组及以上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总监、专监、监理人员的要求、配置等按张住建工[2014]30号文;(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2016年1月-3月)缴费清单原件,否则拒绝接受资格预审文件);(9)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资格预审时当场提交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原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预审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总监。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否则资格预审将不能通过。(10)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5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5年度)的监理(市政)Ⅱ组及以上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