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双鹿污水处理工程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CCDG2016Z040-DK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双鹿污水处理工程 以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规模:鹿乡镇工程污水管线 7.70km ,双营子回族乡工程污水管网约 20.17km 、污水提升泵站占地面积 400m 2 、污水处理厂工程占地面积 19233 m 2 。预算资金: 34.5 万元。上述项目的地质勘察服务。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双营子回族乡。
2.3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完成;
2.4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乙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师资格;且有过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 [2007]17 号、吉建管 [2008]14 号文件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4 月 27 日至 2016 年 05 月 03 日 ( 法定公休日除外 ) ,每日上午 8 : 00 至 11 : 00 时,下午 13 : 00 至 16 : 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 3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4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件;(复印件一份)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5 月 24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
邮 编: 130600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0431-8197833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 5 号楼 110 室
邮 编: 130600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 18004449969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