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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海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城区污水处理厂)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4-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城区污水处理厂)施工项目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6】147号、海发改发【2016】1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补资金和区补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建设地点:县城,规划面积为14.5平方公里。

  2.2 建设规模: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规模为3.0万m3/d,本次项目日处理2.0万m3/d(一期),西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及辅助用房面积300㎡,占地面积1.5亩。主要建设内容: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旋流沉砂池面积520.8㎡、调节池(1座)面积792㎡、A2O池(2座)面积 2880㎡、污泥提升泵池(2座)面积144㎡、沉淀池面积1144.5㎡、曝气生物滤池面积840㎡、加药间面积333.7㎡、鼓风机房面积283㎡、总配电室面积 268.75㎡、污泥浓缩池面积290.4㎡、污泥中转池面积163.4㎡、污泥脱水间面积328㎡、接触消毒池面积568.4㎡、综合办公楼面积648㎡、食堂面积36㎡、维修、车库、仓库面积184.8㎡、仪表间面积124.8㎡、门房面积36㎡。配套管网4.5公里,改造排洪渠450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一标段: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规模为3.0万m3/d,本次项目日处理2.0万m3/d(一期),西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及辅助用房面积300㎡,占地面积1.5亩。主要建设内容: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旋流沉砂池面积520.8㎡、调节池(1座)面积792㎡、A2O池(2座)面积 2880㎡、污泥提升泵池(2座)面积144㎡、沉淀池面积1144.5㎡、曝气生物滤池面积840㎡、加药间面积333.7㎡、鼓风机房面积283㎡、总配电室面积 268.75㎡、污泥浓缩池面积290.4㎡、污泥中转池面积163.4㎡、污泥脱水间面积328㎡、接触消毒池面积568.4㎡、综合办公楼面积648㎡、食堂面积36㎡、维修、车库、仓库面积184.8㎡、仪表间面积124.8㎡、门房面积36㎡。

  二标段: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项目建设内容(1)、县城总排水、防涝泄洪总承接管起点从原污水处理厂北侧出口,终点至北高速公路涵洞,长度2.0公里,设计管径D2600,设计坡度0.15%。(2)、西部片区雨水污水II级钢筋混凝土收集总管(拟建D1000~D1200)管道长度2.5公里,该管道沿运昌路北侧布置。(3)、截留井后设计改道自然排水、排涝渠道,旱季时该渠道作为城市排水出水接纳体,雨季时作为防洪排涝渠道。改造排洪渠断面面采用梯形断面,底宽4米,上口宽16米,长度450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投标人拟派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3.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招标谢绝特级企业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月 27日至2016年 5 月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报名,同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红色印章)的复印件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上传不全或不完整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经核实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宁夏分公司

  地 址: 海原县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生兴庆府大院东门向

  北100米 1-1号商业房

  联系人: 马晓宁 联系人:牛磊

  电 话: 13409570666 电 话: 0951-5112467、13639590251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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