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区建招字[2016]第013号
一、项目名称:赣州市章贡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设计(重新招标)
二、招标单位: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场区主要包括管理区、进场区、填埋库区、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等,填埋场处理规模为275t/d,工程总占地面积为250亩,设计费约80万元。
2、招标内容:赣州市章贡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设计全过程招标,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总图及市政配套设计)、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
3、本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4、资金来源及性质:财政资金;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工程建设地点:赣州市水西镇石甫村;
7、设计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8、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四、投标人必备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同时具备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环保师资格。
4、投标单位在2011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垃圾填埋场工程的设计工作。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未实行备案的地区,应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名)的国家注册环保师资格证书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4)投标单位在2011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垃圾填埋场工程设计工作的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总说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或发票;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六、投标费用和经济补偿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报告推选3名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之外,剩余两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对每家单位的设计方案均补偿2万元,投标人的方案补偿包含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除了推选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余投标方案不设落标补偿费,投标人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七、版权归属及法律适用
1、本次招标活动排序前三名投标人的方案和设计成果作品版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结束后公开展示投标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并使用投标成果,投标单位仅享有其创作方案的署名权。
2、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对中标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要求提交设计成果,并负责根据招标人意见深化完善设计成果。
3、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仅用于本次招标活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任何人员或机构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4、招标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未经项目招标人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方案,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投标人应负责保证招标人不承担因采用投标方案而在知识产权方面所引起的第三方索赔,如投标成果涉及侵权问题,相关法律责任由相应的投标人承担。
八、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 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到赣州市章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发售处(赣州市章江新区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C区1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光盘)每套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招 标 人: 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吴小梅(章)
办公地址: 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6号写字楼
联 系 人: 李赣华 联系电话: 0797-7386226
招标代理机构: 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 蒙一峰(章) 办公地址:赣州市商会大厦12楼
联 系 人: 曾美玲 联系电话:15970147011
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盖章):
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