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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10万吨活性炭项目阀门及管件(二)采购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4-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10万吨活性炭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晋发改备案【2011】59 号文备案,项目业主为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及数量:

  阀门及管件 一批

  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近一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

  3.3 投标人应具有所投货物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清单),并提供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同类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要有详细技术规格才有效;

  3.4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对象为法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8日起至2016年5月5日止(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下列资料到大同市矿区同煤国际酒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7)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8)两份近三年内同类业绩证明合同(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9)以上资料如有一项虚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要再单独提供上述第(2)、(3)项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8时0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大同市矿区同煤国际酒店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区泉落路南

  邮 编:037001

  联系 人:张海山

  电 话:0352-7835073

  传 真:0352-7835004

  电子邮件:dthxtzh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街131号华德中心广场C 座3单元1802室

  邮 编:030006

  联系 人:刘松林

  电 话:0351-8339515

  传 真:0351-7027602

  电子邮件:cncccsx02@163.com

  监督人: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0352-786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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