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市发展改革局已出具备案意见。霸州市恒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现作为比选人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霸州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霸州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2、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霸州市市区、东市区(胜芳镇)、辛章办事处、堂二里镇。
二、比选范围和内容:
1、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重要材料、其他等招标代理服务。
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格证书、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备案记录、发改部门核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2、业绩要求:2013年3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单项中标金额1亿元以上,提供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时间以发布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3、招标专业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至少为5人,并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4、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
四、比选文件获取地址及时间:
1、比选文件获取地址为: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1103室。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3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获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领取人(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如为授权的代理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核验原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者,不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文件”。代理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三套副本(在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副本)。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代理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6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提交代理申请文件的详细地址为: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未及时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本比选公告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
比 选 人:霸州市恒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16-728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