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534160013-003 | 所属地区 | 清河县 |
工程名称 | 2016年城区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三标段长城西街道路排水 | ||
建设单位 | 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工程地点 | 清河县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 ||
招标代理单位 |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2491.64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文件发售地点 | 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该项目公告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方式 | 0319-8290976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04-28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05-06 17: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4-28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5-06 17: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4-28至2016-05-06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该项目公告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内容 |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6年城区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三标段长城西街道路排水 2、项目编号:13053416010 3、建设地点:清河县。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全部落实。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7、项目投标限价:2491.64万元。 9、工期要求:150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要求资质等级: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项目班子要求: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书(需具备有效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续、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至少各一名,)、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证(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证、质检员证。 4、进冀备案证明、投标保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潜在投标单位须先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后,再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该项目公告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 3、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16年4月28日。 注:在招标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咨询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19-8290976) 4、开标时间:2016年5月19日09点30分。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标小组 招标小组成员:黄百祥 杨伟伟 韦秋路 郝梦莹 许晓萌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于春雷 联系电话:0319-8299727 招标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百祥 联系电话:0319-8299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