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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监狱供水(净水)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4-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有关事项如下:

  A.采购项目编号:GXJY-G16011

  B.采购项目名称:揭阳监狱供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C.采购项目内容:供水系统

  D.数量:一项

  E.上限金额: 人民币110万元

  F.具体技术参数或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方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公司存档):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包括国、地税)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⑤企业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或企业完税证明(本公告发布之日所在月份或上一月份)

  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⑩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一到三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校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4月29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每个工作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三路中段永信楼四楼深圳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开标室

  六、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标书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6年5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三路中段永信楼四楼深圳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开标室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揭阳监狱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663-8105398

  地址:揭阳市揭东县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三路中段永信楼四楼(即星河城对面)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电话:0663-8798328

  传真:0663-8798318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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