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天台县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所用污水管材和塑料污水检查井的产品品牌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报名筛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优质产品和售后服务的污水管材(HDPE管材、UPVC管材)或塑料污水检查井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具有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污水管材的生产商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塑料污水检查井的生产商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以非人民币注册的,以报名当日中国银行的挂牌汇率折算;
3、污水管材和塑料污水检查井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所提供的本项目所需产品规格、品种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国家级或省级技术机构的检测检验报告。(本项目所需产品规格、品种见附件)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提供省级及以上权威部门及权威社会团体颁发的生产、经营、科研类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4、2015年1月1日以来污水管材产品(HDPE管材、UPVC管材)或塑料污水检查井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检验报告需为本次工程所用的规格和品种,详见附件);
5、提供获得省级及以上的驰名商标证书、著名商标证书、名牌产品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6、提供获得省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提供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信用等级评定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7、提供公司概况简介,包括公司注册地、注册资金、年生产能力或规模、生产设备或生产线介绍、厂区面积、生产基地的分布等;如有在台州市或天台县设立产品供应点或维护服务点的,须提供产品供应点或维护服务点营业执照地址、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8、提供2014年以来参与入围县级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的供货合同原件、复印件;
注:以上各条款需尽量提供多种、详细的资料,以利评审。
三、品牌筛选
本项目将根据报名品牌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评定、公开筛选,拟推荐污水管材和塑料污水检查井各三个及以上入围品牌。
四、相关资料提交的时间要求和地址:
1.时间:即日起至 5月 6日 17:30之前报名并递交所需资料;
2.地址: 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窗口(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 ;
3.联系人: 褚洪彬 ; 联系号码: 18858644891 ;
五、提供相关资料的方式要求:
现场报名,并递交所需资料。
六、其他事项
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所提供材料须保证真实,否则将取消该品牌的入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