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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高速公路公司黎城收费站供水及排污管道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4-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HYHA2016-336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9日
长治高速公路公司黎城收费站供水及排污管道维修工程谈判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长治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长治高速公路公司黎城收费站供水及排污管道维修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本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政府性基金的支出,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长治高速公路公司黎城收费站供水及排污管道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HYHA2016-336

三.预算金额:163189元

四.采购范围:

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不分包,共分为1个标段;投标人所投标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采购需求如下:

物品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长治高速公路公司黎城收费站供水及排污管道维修工程

1

注:谈判文件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长治高速公路公司黎城收费站供水及排污管道维修工程。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30日历天。

4、施工地点:长治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5、质量标准:合格

五.参与采购的采购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采购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3、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两套(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5日(北京时间8:00-12:00,14:00-18:00)

2、发售地点:山西省教育宾馆2楼会议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教育宾馆5楼会议室(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9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治市屯留县康庄工业园清华北路1号

联系人:李爱军

电话:13503551550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1101

联系人:董奕奕

电话:15234126475

E-mail:1029067917@qq.com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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