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沥镇铁路坑涌截污管网工程及大沥南部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挂管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批复文号 | 南发改资沥字(2016)12号、南发改资沥字(2016)17号 |
批复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
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佛山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勘察/设计 |
公告内容 | 1. 招标条件
大沥镇铁路坑涌截污管网工程及大沥南部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挂管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海区大沥镇 。 2.2 项目建设规模: 大沥南部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挂管改造工程投资额为 2349.51 万元(其中工程概算建安费约1831.03万元),大沥镇铁路坑涌截污管网工程投资额为 10489.35 万元(其中工程概算建安费约8843.77万元);总投资额为 12838.86 万元 。 2.3 勘察设计周期: (1) 大沥南部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挂管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签订合同后 150 日历天内,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本设计标段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纸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每逾期一天,需支付违约金 5000 元 。 (2) 大沥镇铁路坑涌截污管网工程勘察设计:签订合同后 150 日历天内,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一个施工标段概算价为 3000 万元或以上的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每逾期一天,需支付违约金 5000 元 ; 其他的设计内容必须在 2016年 12 月31日 前完成,每逾期一天,需支付违约金5000元 。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2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第1标段勘察设计:大沥南部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挂管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预算价)为: 90.21 万元。 第2标段勘察设计:大沥镇铁路坑涌截污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预算价)为: 364.28 万元。 各投标人可同时向以上 2 个标段投标。 2.5 承包方式: √ 固定 费率 □固定单价 包干 □固定 总价包干。 2.6 质量要求: 2.6.1 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若为联合体,两家联合体单位均需要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 丙 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本项目招标接受独家申请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并负责总协调工作)。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如由 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必须由1家设计单位、 1 家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牵头人工作人员代表联合体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协议书等。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 .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 .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 .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 .5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 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 级 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且未被系统锁定。(若为联合体,两家联合体单位均需要符合要求)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两家联合体单位均需要符合要求) 4.4 对投标人拟派的人员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给排水 专业 高 级(或以上)职称。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4.4.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6个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4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4.5 勘察分项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具备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 4.4.5 .1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的勘察分项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 .2 拟派勘察分项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勘察分项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 对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市政污水管网工程投资额为2000万元或以上的设计业绩;必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设计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两家联合体单位均需要符合要求) 4.6.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8 本项目要求投标担保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6 年 5 月 3 日至 2016 年 5 月 9 日 (北京时间)。 5.2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招标文件电子版作成光盘),购买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 ,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中国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资料,并经交易中心人员签名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江南支行;③账号: 44425701040009227 ;④款项来源: 铁路坑涌及南部片区管网 招标文件费。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 北京建壮 ”。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3 日~ 2016 年 5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 30-12 : 00 ;下午 14 : 30-17 : 30 (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4 号楼一楼)。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 2016 年 5 月 9 日下午 17 时 30 分。 交易中心联系人: 刘 先生 电话: 0757-85583020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王工 电话: 0757-83218430 、 15920733772 6. 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18.2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20 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 2016年 5 月 23 日10时 00 分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 2016年 5 月 23 日9时 00 分~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内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共同授权一名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授权的同一人,且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和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供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可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暂行办法》(佛府办〔2015〕 2 号)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如选择到场出席开标会议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携带到场,开标前对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如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指牵头单位人员】 7.4 投标人 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 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 投标人应保管好已由交易中心人员盖章确认的购买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原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视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情形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7.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资质证书副本 (3) 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含社保证明) (4) 业绩证明材料 (5)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原件 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除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易中心人员盖章确认的购买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原件外)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 通过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大沥政务网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合同签订时,同时由大沥司法所进行见证。勘察设计合同见证签订前须由本工程的招标代理鉴证。 10.4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合同要求提供每个勘察设计标段不少于2人( 1 人负责给排水,1人负责结构)(必须常驻佛山内的)驻现场及后续服务,中标人收到招标人通知,必须在 1 小时内马上响应和派设计人员到达现场协助服务,按合同进行设计交底、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包括工程例会)和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主体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对勘察设计文件修改、完善或者变更以及现场及后续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招标人需要中标人派人在大沥驻场的,应无条件配合,不配合的,经有3次不配合的,当违约处理,违约金按法律规定的最高限要求处理。 10.5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邮 编: 528231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0757-85528239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 1 座基德福创新园二层A215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757-83218430、 15920733772 传 真: 0757-83218430 电子邮件: 474167266@qq.com |
发布人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6-0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