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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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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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潮阳看守所自来水室外给水工程建设项目 | ||
招标人 |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潮阳建筑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4-87123068 |
工程地点 |
由金叶烟草薄片公司门口至潮阳看守所 | ||
建设规模 |
该室外给水工程由金叶烟草薄片公司门口至潮阳看守所,全长3300米,采用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管径20公分。建安费为人民币2137674.44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资金 |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潮阳发改投【2015】39号)的建设规模及汕头市潮阳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汕卫设审(政)2015021)及潮阳区财政局委托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工程预算书(编号:广凯【2016】01098号)内容。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 |
一、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适用于本招标项目),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加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所在地区(县)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开标之日前2个月内开具均有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 五、请各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到汕头市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原件备查。 六、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到汕头市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西路住建局)办理投标手续。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会,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
邀请单位 |
1、 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 ; 2、 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 3、 深圳潮阳建筑工程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