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016SL015-5
一、招标条件
达茂旗2016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包水发包水发【2016】80号 ,招标人(项目法人)为达茂旗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达茂旗2016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五标段(水处理设备)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包头市达茂联合旗
3、建设规模:解决全旗1.38万人的饮水问题,供水工程日供水量2073.53m3,安装除氟设备414台套,9所学校安装直饮水台44套。主要完成水源井57眼(其中大口井7眼,深井50眼),输配水管网253.6km及其附属建筑物。
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招标范围:水处理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水处理设备专业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4、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本标段所需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近三年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会议室。
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达茂旗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婷 杜红
电 话:0472-5110078-8005
传 真:0472-511007
2016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