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源区、滨河区排水系统维修工程己由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 (YMZH-ZB-2016-0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公司批复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源区、滨河区排水系统维修、供水系统阀门更换、地面塌陷处理,项目总投概算54万元。
2.2资金来源:公司批复资金。
2.3建设地点: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2.4工期要求: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8月15日,总工期为61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现行验收标准,达到合格要求,且不允许低于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质量。
2.6承包方式:主材由甲方提供,承包方负责除管材、阀门、井盖以外其它所有材料、人工、机械及其它一切施工应缴费用,固定总价合同。
2.7招标范围:新源区排水大修、滨河区排水系统检修、厂外供水系统阀门更换、污水处理厂细格栅间地面硬化及排水槽修复、空压机房地面硬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土建维修工程管理工作业绩;
3.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质保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4近三年(指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等状况和不良记录。
3.6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3日至2016年 5 月7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时,下午 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综合服务中心五楼生技科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附件:
报名表
序号 |
内容 |
报名单位名称: |
1 |
营业执照证书 |
注册资本金: 注册地址: |
2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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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质证书 |
资质证书内容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至: |
4 |
类似项目业绩 |
类似业绩共计: 项; 投标人请按以上格式要求填写业绩情况。 |
5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 联系固定电话: 手机: |
6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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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投标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
报名表后附:含盖章签字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近三年(指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同或相似施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银行资信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 伊敏煤电公司宾馆一部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呼伦贝尔市伊敏河镇 地 址:
邮 编: 021134 邮 编:
联系人: 杜鹏 联 系 人:
电 话: 0470-8727610 电 话:
传 真: 0470-8727610 传 真:
电子邮件: nmgdupeng@126.com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敏支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15001619136050000771 账 号:
2016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