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会发电厂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第四批辅机第6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 ||||||
批复文号 | 粤发改能电函〔2013〕2833号 | ||||||
批复单位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人 | 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区 | 江门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招标类型 | 设备材料 | ||||||
公告内容 |
新会发电厂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第四批辅机第6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会发电厂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第四批辅机第6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612-1640D0660256/06 日期:2016年 5 月 3 日 1、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会发电厂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第四批辅机第6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招标,项目发包人为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四批辅机第6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1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合同条款及附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拟投包下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投标无效的情况,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或被否决,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7)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的类似的辅机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或工程公司。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2)产品从2010年1月1日至今(2016年3月31日)已具有2个处理能力为100吨/天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国内运行业绩(注:运行业绩是指2010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业绩),并经过1年安全可靠运行。在同类设备安全、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注:上述业绩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招标人有权通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公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业绩情况,公示期1个工作日,若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公示的业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实名书面向招标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异议,其他投标人除必须就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及发包方的固定电话供招标人核对,且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4 日至 2016 年 5 月 9 日,每日上午 09 : 3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4 : 00 时至 16 : 00 时(北京时间,周日除外,下同), 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号,具体会议室请见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持《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和《报名申请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自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报名申请资料》需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和要求提供。 注: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有效的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4.3投标截止日期初步定在2016年5月 31 日上午9:30,交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4招标文件发售: 4.4.1售价具体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2现场缴纳标书款或现场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票待开具后通知领取)。 5、投标报名: 5.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按本公告第4点所述的时间及地点递交对第3点公告要求一一响应的报名申请资料(纸质文件一套、电子版本一套)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5.2报名申请材料,请按照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将复印件书式装订成册,装订的纸张规格为A4,设封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5.3在必要时,为有助于对报名申请资料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书面澄清;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报名申请资料的组成部分。在本阶段的澄清中,投标人对澄清问题应一次性予以清晰明了的回复,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递交的第二次第三次补充资料;对于不是因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而引起的,而是由投标人主动提出的修改,招标人有权不接受。 6、 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和买方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如果符合资格且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足3家,招标方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7、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电 话: 020-83541795、83544078 传 真: 020-83565537 联 系 人:宁小萍、谢鸿宇、王勇新 户 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账 号:3602000109000326441 (2)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西园新村2号 联 系 人:李炜 电 话:0750-6450318 传 真:0750-6451122 邮 编:529149 8、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购买购标登记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发布人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6-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