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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上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给排水)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太平镇上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设计]交易公告

根据 从发改投[2016]117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现对太平镇上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太平镇上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专业内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给排水工程施工监理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 ■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

□水利工程招标代理 □给排水工程招标代理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 工 联系电话:020-8781623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 工 联系电话:020-37907789

招投标管理机构: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投诉电话:020-8797872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上塘村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交易内容、规模:对太平镇上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进行设计(包含预算编制及招标控制价备案)。

2、发包价:134000.00元。

3、资金来源:资金由广州市政府财政资金解决。

4、服务期: 10日历天

5、承包意向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6、合同:按招标人发出的合同版本执行。(注:根据招标项目类别选择相应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优先使用)

7、其他: 无

五、交易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交易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_5月 4日00时00分至2016年5月10日23时59分。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_5月 4日00时00分至2016年5月10日23时59分。(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交易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承包意向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式可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工程专区查看操作手册。

4、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六、建设单位网上资审并确定随机抽取单位的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1日14时30分。

注:建设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随机抽取单位时间必须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摇珠时间前。

七、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2016年5月11日14时30分。

2、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3开标室(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幢9楼(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9楼))。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小额项目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④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给排水工程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以上资格。

4、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承包意向函中的报价不得高于建设单位公布的发包价,否则取消参与摇珠的资格。

5、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0.2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承包意向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交易公告发出之日)

未在交易公告第八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承包意向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上传的报名资料均为彩色电子文件。

十、建设单位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

1、网上报名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公告第八条的内容对承包意向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确认该承包意向人报名不成功:

(1)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2)未按要求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网上提交报名资料的;

(3)报名资料非彩色电子文件或模糊无法辨认的;

(4)未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会,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日。

十四、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并发出《工程发包通知书》。

十五、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交易情况备案。

十六、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八、本公告发出后,在报名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不足3日的,建设单位应当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十九、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承包意向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二十、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日前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7816233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

二十一、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二、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三、摇珠办法

建设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 5 月 3 日

附件一:

承 包 意 向 承 诺 及 声 明 函

致: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1.根据建设单位发布的的项目编号为 的 的交易公告,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2.遵照《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交易公告等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愿以人民币 元(小写:¥ 元)的报价,承包本次交易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3.我方同意承包意向在交易公告规定的交易有效期 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承包意向有可能被建设单位接纳,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受此约束。若建设单位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我方同意延长。如果在交易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我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保证将在合同要求的服务期内开展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并严格履行合同。

5.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证书编号为: ),并按建设单位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承包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6.我方理解建设单位将不受任何我方报名的约束。

7.除非制定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我方提交的报名资料以及建设单位发包通知书、交易公告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⑴ 本公司保证报名资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⑵ 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出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⑶ 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⑷ 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交易公告编写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广州市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小额项目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备注

1

企业资质证书信息

PDF电子版

原件扫描

2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信息

PDF电子版

原件扫描

3

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PDF电子版

原件扫描

4

承包意向人缴纳交易保证金

/

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

5

承包意向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PDF电子版

原件扫描

附件三:

摇珠办法

1.摇珠所依据的规则

1.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

2.摇珠程序

2.1建设单位按照交易公告第七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承包意向人可派代表参加摇珠会。

2.2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

2.3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

2.4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1至3名承包候选人。

2.5摇珠过程中如摇珠机出现故障,按以下办法判断摇珠结果是否有效:

(一)摇出的球如已落入转盘底部孔洞中但不能滚出或滚出时被卡住,则摇珠结果有效。

(二)在摇珠过程中出现破损的球,破损的球如仍能分辨号码则有效,不能分辨号码则无效。

(三)摇珠过程中出现突然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摇珠机不能正常工作,则待故障排除后再继续进行摇珠。

3.确定承包人

3.1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

3.2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3.3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3.4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3.5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

附表一

摇珠结果确认表

工程名称:

摇珠结果 摇珠序号 对应的承包意向人名称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交易中心见证人员:

日期:

附件:

设计合同(太平镇上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设计).doc

发包价公布涵.pdf

交易文件.doc

招标核准意见.pdf

太平镇上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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