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TSAGG20160403
招标编码:CBL_20160504_22903555
开标时间:2016-05-26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环保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广西
招标代理: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宾阳县五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JTSAGG20160403)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宾阳县五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南发改环资[2016]17号、18号、19号、20号、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宾阳县五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宾阳县五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JTSAGG20160403
2.3建设地点:宾阳县古辣镇、甘棠镇、武陵镇、邹圩镇、思陇镇
2.4建设规模:
Ⅰ标:宾阳县古辣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一座近期处理污水1500 m3,远期处理污水3000m3的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总长约7000m(管径DN200mm-DN600mm) 及附属构筑物;
Ⅱ标:宾阳县甘棠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一座近期处理污水1000 m3,远期处理污水2000m3的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总长约5500m(管径DN300mm-DN500mm) 及附属构筑物;
Ⅲ标:宾阳县武陵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一座近期处理污水1500 m3,远期处理污水3000m3的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总长约8000m(管径DN200mm-DN600mm)及附属构筑物;
Ⅳ标:宾阳县邹圩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一座近期处理污水1000 m3,远期处理污水2000m3的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总长约5500m(管径DN300mm-DN500mm) 及附属构筑物;
Ⅴ标:宾阳县思陇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一座近期处理污水1000 m3,远期处理污水2000m3的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总长约8000m(管径DN400mm-DN800mm) 及附属构筑物;
2.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8935万元(以经详审的预算上控价为准)。
2.6要求工期:本项目各标段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以及施工工期)均为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间起为准。
2.7设计及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质工程。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均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概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若非招标人原因(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Ⅰ标:宾阳县古辣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Ⅱ标:宾阳县甘棠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Ⅲ标:宾阳县武陵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Ⅳ标:宾阳县邹圩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Ⅴ标:宾阳县思陇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投标人可就上述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多投多中,须提供不同项目经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子公司)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含子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管理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工程师)的技术职称(含子公司)。
3.2.2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含子公司)人员,须提供2014年4月-2016年4月在本单位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证明公章。
3.2.3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含子公司)人员,须提供2014年4月-2016年4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证明公章
3.3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广西宾阳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各负责人(上述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及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纪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材料(项目所在地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携带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2014年4月-2016年4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广西宾阳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现场核查)。确认无行贿犯罪纪录后方可进行报名。
注:刷卡验证材料:1、专职投标员须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2、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查。
4.2投标报名地址: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C区38栋301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 5月 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报名回执单在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C区38栋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人负责人:庞工,联系电话:0771- 5671406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元整(¥250.0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5 月 26 日 9 时00 分,地点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7层1712室)。
6.2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施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8.监督部门及电话
宾阳县政府采购办:0771-8231525
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0771-8256703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宾阳县宾州镇建设社区17号 邮 编:530400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771-8267904
招标代理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C区38栋301室
联系人及电话:庞工, 0771-5671406\17736612276
招 标 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