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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金龙村生活污水治理Ⅲ区块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

海宁市海洲街道金龙村生活污水治理Ⅲ区块工程

项目编号

2016019

保证金金额(元)

20000

概算投资(元)

1260000

工期要求(天)

120日历天

建设单位

海宁市海洲街道金龙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先生

联系方式

15726932733642733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6-05-16 14: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05-05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5-09 17:00:00

报名地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金汇大厦B11

工程地点

海宁市海洲街道金龙村

联系地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金汇大厦B11

开标时间

2016-05-16 14:00:00

评标时间

2016-05-16 14:00:00

工程内容

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工程规模

主要收集2组(2)、7组(1)、8组、9组、10组(2)、11组(2),共计105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废水,主要包括化粪池污水、厨房污水、洗衣板清洗废水.

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3.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海洲街道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街道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街道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街道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交证书复印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 (提交证书复印件)

5

流动资金

具有 80 万 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公司财务承诺书

6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 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 及以上 (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提交证书复印件)

7

企业业绩

2011 年 1 月 1 日 以后竣工的类似 污水管网 工程 1 个及以上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二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 )

8

安全生产

负责人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 C 类证书(提供复印件)

9

进浙施工

备案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 《进浙施工备案证》 证书复印件

10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注: 1 、所有原件要求投标单位随身携带备查,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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