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福安市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污水管网系统工程设计”(编号:xhwnd-2016-01(SJ)号)现就有关质疑澄清及修改通知如下:
1、注册给排水、电气、建筑、结构类专家考试通过率极低,全省此类专家也较少,专家名单易获取,项目开标前易被操控。
2、本项目仅为污水厂外配套管网,技术难度不复杂,入库相关专业专家已具备评标资格,不应将这些专家排除在外,且利于随机抽取,不易操控。建议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进行修改: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具有相应资格的专家,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随机抽取产生的具有相应主导专业资格的专家担任。
答:按招标文件。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根据《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执行。
3、根据《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前,应完成地形图测量、立项批复、规划批文等基础资料的准备,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请建设单位、代理单位提供本项目的地形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立项批复等基础资料。
请提供以下资料:1、湾坞片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排水专项规划;2、湾坞西片区现状地形图1:1000;3、湾坞西片区规划路网图1:1000。
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5〕82号),本项目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签发先行招标的函。
本项目《福安市湾坞片区总体规划(修编)》、地形图、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设计先行公开招标的函》、《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资料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索取,联系方式:0593-2936977。
4、招标文件第2页“3.2.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_(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而招标文件第9页“(4)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请明确!
答:本项目未设置业绩。
5、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版)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为能合理的进行(技术)投标文件的编制,请及时提供。a、工程区范围内1:1000(CAD地形图)b、中途提升泵站红线图及地形图。
答:详见本通知第3条。
6、项目区设计的总规及污水专项规划资料。
答:详见《福安市湾坞片区总体规划(修编)》第二十九条,修改稿中污水工程规划为初步规划,仅供参考。第二十九条污水工程规划中第三点,所有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后深海排放,但该项目近期日处理1万吨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后在南侧陆域小溪临时排放。
7、招标文件P83,技术文件设计成果要求总体布局设计说明(含交通组织等),故要求提供工程区的规划路网CAD版。
答:招标文件P83(三)设计成果要求“1.1设计说明投标人的设计说明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计说明(含交通组织等)、……。”更改为“1.1设计说明投标人的设计说明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计说明、……。”
8、未领取技术标纸质封面的投标人请尽快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3-2936977。
福安市湾坞工贸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