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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汶骆路(黄观线-九龙大道)污水主干管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2016-5-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汶骆路(黄观线-九龙大道)污水主干管已由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2016]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雄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镇海区九龙湖镇

  建设规模:工程位于规划汶骆路南侧,东起汶骆路与九龙大道交叉口,西至汶骆路与黄观线交叉口,污水主干管沿规划汶骆路南侧铺设,主干管全长约2.2KM,管径DN800,沿线污水预留管道。迁改现状原水管,管径DN400,全长约2.27KM,迁改现状10Kv电力架空线,全长约2.2KM。新建污水泵站一座,设计提示规模为2.02万吨/天,泵站总用地面积约803平米,本项目最大管径DN1650。

  工程造价: 约200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三类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污水管线、泵站及其它附属设施以及可能发生的变更部分项目、绿化恢复项目等工程的施工项目全过程监理(其中绿化恢复项目不计监理费)。

  施工监理服务期:本合同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 投标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 nbecw.gov.cn)(媒体或网站名称)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1.6其它要求:投标人2015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报名时及开标当日必须符合)。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投标总监近5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类 ;

  3.2.2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 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 nbecw.gov.cn)(媒体或网站名称)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 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监理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具体参照【2014】231号文件。

  3.3 其他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开标时需提交开标前三个月(2016年1月、2016年2月、2016年3月)的社保证明。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 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2 时 00分至 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32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进行资格审核时须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交易员证;

  2、《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附件: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总监业绩本;

  □ 总监理工程师开标之日前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5年11月、2015年12月、2016年1月)

  ■ 其他资料:(1)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监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投标人另需提供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携带原件备查)以便招标人查询贿赂行为记录

  注:1、所提交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的格式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hztb.gov.cn)下载专区内下载后使用。

  4.2招标文件印刷成本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26日9时 00 分,地点为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6.1时间: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2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九龙湖镇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舒波路9号10楼

  联系人:衡俊材 联 系 人:俞静安

  电 话:0574-86530277 电 话:0574-87727358 13906843264

  电子邮件: 电 子邮 件: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 户银 行: ――――

  账 号: 账 号: ――――

  8.监管部门

  宁波市镇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74-86293730

  9.综合监督部门:

  镇海区监察局,电话:12388

  镇海区公共资源交管办,电话0574-86291050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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