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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市紫金县好义镇圩镇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 紫金县好义镇圩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批复文号 紫发改【2013】81号
批复单位 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紫金县好义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紫金县好义镇圩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紫金县好义镇圩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由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2013】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紫金县好义镇圩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建设地址:紫金县好义镇圩镇。

3、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市政排水系统,污水处理池;排水系统总长831.1米,检查井44座,高效型人工湿地面积342.54㎡,总投资1337155.65元。

4、工期要求:120个日历天。

5、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7、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二、投标报名需提交下列资料原件:

1、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7、拟派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9、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转账凭证)。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证书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每页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三、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须知:

1、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加整个招标过程(包括投标报名、开标会议等),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一切证件如有不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提供项目所属地检察机关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由于工程工期紧张和现场施工条件复杂为使投标人充分了解工程现场,招标人定于报名截止后第 四 天10点30分在紫金县好义镇人民政府集合后组织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共5人一人一岗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交通工具自备,住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

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 投标企业应在报名前交纳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直接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账号:2006002729200095183)。

六、 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到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日10时30分,地点为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1号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紫金县好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曾生 联系电话: 1382532633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762-7833910

报名地址: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62-7122786

紫金县好义镇人民政府

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使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 ,机构代码号为       ,法人代表为 (身份证号 ),将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开展         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使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本人 ,身份证号为 ,将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开展 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本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签字)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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