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OCC大楼生活供水多级离心泵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1.2 项目编号:SZGW-XJ-2016-017
1.3 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货物清单
1.4 交货地点:轨道交通大楼(姑苏区干将西路668号)
1.5 交货方式:按采购人要求一次交货,落地交货
1.6 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天内按通知数量完成供货
1.7采购预算: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1.8采购时间:2016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
2 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询价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供货能力;
(4)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2.2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询价: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 付款方式
3.1供应商所供货物按采购人要求到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完毕后,按当批货物货款95%进行支付,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下列完整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以银行划帐方式支付给供应商相应货款。
3.2采购人保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合同履行满12个月后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质保金费用,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下列完整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以银行划帐方式支付给供应商相应质保金。
4 质保要求
4.1供应商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货品并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保期服务,但至少应为36个月,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货之日起计算。
5检验和验收
5.1按照合同文件、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质保书、合格证书或产品检测报告等,作为对标的物的检验依据,交付标的物时当场验收。
5.2检验方法
(1)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对产品进行检验;
(2)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费由乙方自行支付;
(3)采取现场试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4)甲方可采取的其他方式方法进行检验。
5.3若产品验收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乙方不予更换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同时有权要求索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所有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 报价要求
6.1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响应供应商对“货物清单”中的所有货物都应报齐,如有报价缺漏项,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6.2响应供应商需以“附件2:报价单”的格式,按照“货物清单”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单的序号等应与货物清单一致,如报价项与需求项有实质性偏离的,则按缺漏项处理。
6.3响应文件报价均为非选择性一次性报价,均为现场交货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运输费、装卸费、试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包装费、专利费、技术服务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响应供应商应负担的一切税费等。
6.4如采购人对该询价项目有澄清说明,响应供应商应以澄清后的要求进行报价。
6.5本项目响应有效期应在响应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
6.6一项响应文件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
6.7采购内容中供货清单所列数量为预计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的实际订购数量为准。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采购清单所列物资的单价固定不变,以后如有增加采购,产品单价按本合同单价执行。
6.8参考品牌仅为确定其档次,各响应供应商应选取与参考品牌同等或高于该档次的材料进行报价,在响应文件中须明确具体选取的品牌及型号。选用其他品牌的必须提供(包含货物清单中全部技术参数及功能)厂家详细技术参数资料及样品,否则作废标处理。
6.9响应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料负责,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10最低的响应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7响应文件组成及递交
7.1响应文件组成
(1)响应函;
(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单;
(3)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授权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
(5)响应供应商的“两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机证副本复印件)或新版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
(6)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7)响应产品样品图册、国家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数据或厂家媒体发布的产品参数等。
7.2响应文件包括7.1款的全部内容,格式详见附件2。
7.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且应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7.4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共叁本,须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成交单位需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
7.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5月13日8:30至11:30(节假日除外),逾期递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6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4楼1405室。
7.7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公告有关交货方式、交货时间、响应有效期、技术参数和功能、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7.8若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将另行处理。
8无效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文件不参加询价采购:
8.1响应文件响应函和报价单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印章(或签字)的;
8.2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价公告要求的;
8.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询价公告要求提交备选响应文件的除外;
8.4响应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或高于询价公告设定的采购预算;
8.5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8.6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其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的;
8.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9询价公告规定的其他认定否决的情况。
9 评审小组
9.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9.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9.2.1与响应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9.2.2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9.3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 评审: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0评审办法
10.1以可抵扣增值税的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价,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率计算。即对于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响应供应商,以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价。对由于成交供应商报价时声明税率错误导致采购人少抵扣增值税款的部分,采购人付款时有权给予相关扣回。
10.2 本项目采用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最低价评审法。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总价最低的响应供应商推荐为该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次高者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注册资金大者列前。仍相同由采购人用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候选人。
10.3评审小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改变本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0.4评审委员会根据8款规定否决不合格响应后,为满足生产急需,因有效响应不足两个,直接转入谈判程序。
11 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
11.1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小数点明显错误的除外;
11.2单价乘数量之和不等于总价,如果数量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1.3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询价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相关权利。
12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采购项目应予终止:
12.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2.2响应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3现场看样
13.1采购人将组织响应供应商现场看样,请响应供应商于2016年5月10日13:30时到苏州轨道交通广济南路站站4号出口处集合,现场看样。
13.2采购人现场看样发生的费用自理。
13.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看样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4采购人在现场看样中介绍的货物相关情况,供响应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4 疑问澄清
对本次询价公告的疑问,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可按本询价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联系。
15 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采购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和其他响应供应商,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16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成交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交货时间等要求供货,要求变更,除非原生产厂家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合同价格50%的违约金。
17 监督部门:苏州轨道交通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党群。
18 联系方式
采购人:苏州轨道交通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4楼1405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2-69899920 传真:0512-69899921 电子邮箱:3087187381@qq.com
附件1:货物清单 附件2:合同格式 附件3: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货物清单
货物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技术参数及功能描述 |
质量技术要求 |
参考品牌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多级离心泵 |
参考配套功率:22KW,流量:32m3/h,扬程:146m,过流部件:不锈钢SUS304,生活供水立式泵 |
质保期3年,质保期后总轴更换费用不得高于总价60%,并且质保期后有能力有偿提供业主自行维修所需的维修零部件。发生一般性故障或采购人需紧急抢修的事故,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响应,并确保48小时内完成保修工作;如发生重大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在三日内完成保修工作。保证安装尺寸可以替代原有水泵,指导安装不得改动前后管道支架。 |
格兰富、南方泵业、威乐、ITT |
套 |
1 |
|
注:1、上述所列需求数量为预计数量,实际数量以采购人在合同执行时间内每批交货通知的数量为准。
2、参考品牌仅为确定其档次,各响应供应商应选取与参考品牌同等或高于该档次的材料进行报价,在响应文件中须明确具体选取的品牌,选用其他品牌的必须提供(包含以上全部技术参数及功能)厂家详细技术参数资料及样品,否则作废标处理。
附件2:合同格式
苏州市轨道交通OCC大楼生活供水多级离心泵采购合同
甲 方: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莉
联系电话:69899999-9920
乙 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2016年4月 日
签订地点:苏州市
合同期限:2016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质保期结束双方全部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以下货物的事宜签订本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价格:
1、按采购清单所列预计数量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价均为非选择性一次性报价,均为现场交货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运输费、装卸费、试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包装费、专利费、技术服务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响应供应商应负担的一切税费等)
2、本合同总价为采购清单所列数量的预计总价,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的实际订购数量为准。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采购清单所列物资的单价固定不变,以后如有增加采购,产品单价按本合同单价执行。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保证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一般性故障或采购人需紧急抢修的事故,保证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响应,并确保48小时内完成保修工作;如发生重大故障,保证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在三日内完成保修工作。在质保期内,产品经两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更换全新产品。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处理故障及换货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需对所有产品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保期服务,质保期为36个月,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货之日起计算。质保金付清后,并不免除乙方在有效质保期内的质保义务。
三、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按通知数量交货。
交货地点:轨道交通大楼(姑苏区干将西路668号)。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按照合同文件、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质保书、合格证书或产品检测报告等,作为对标的物的检验依据,交付标的物时当场验收。
2、乙方交付货物时,甲方应当场验收货物质量及数量。如甲方在收货后 7 日内对货物质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负责更换,否则视同甲方对货物质量无异议。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所供货物按甲方要求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完毕后,按当批货物货款95%进行支付,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完整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以银行划帐方式支付给乙方相应货款。
(1)乙方开具的相应货物价款100%的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
(2)加盖乙方公章的送货清单及经甲方签收的需明确标明合同号、品名、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的入库单。
(3)甲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2、甲方保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合同履行满12个月后乙方向甲方申请质保金费用,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完整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以银行划帐方式支付给乙方相应质保金。
(1)乙方开具的相应质保金金额正式收据一份。
(2)甲方对乙方质保期的验收材料及相关扣款情况。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如乙方向甲方提供过期产品或产品保质期未达甲方要求的,不能及时退货或者换货的,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时间到货的每次扣除乙方500元;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扣款从应付给乙方的结算货款中直接扣除。质保期内乙方不能按照甲方与乙方商定时间内修复设备的每次扣除500元,扣款从应付给乙方的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交货时间等要求供货,要求变更,除非原生产厂家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合同价格50%的违约金。如合同终止,未完成交易,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付合同费用。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
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诉诸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来解决纠纷。
八、合同有效期及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九、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采购清单 附件二:售后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签章页。
甲方:苏州轨道交通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 ______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附件一:
采购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牌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台 |
1 |
||||
合计: |
圆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