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宁强县大安镇,新建滨河一路和滨河二路的给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 管道、绿化和照明工程。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及自筹,总投资约160万。
二、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须知:
参加施工投标的企业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3.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单位介绍信、注册建造师身份证、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原件供查验,并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一套。
3.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自2016年 5 月 11 日至2016年 5 月 17 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五、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13709168455
建设单位: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