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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清河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130534160009-002 所属地区 清河县
工程名称 清河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清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工程地点 清河县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251.11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 杨连凯 联系方式 0319-8290976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05-11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05-17 17:30:0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16-05-17 17:30:00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   第三部分图纸
内容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清河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升级改造工程(二次)

2、项目编号:13053416005-2

3、建设地点:清河县。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全部落实。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执行的现行标准。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项目投标限价:251.11万元

9、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业范围。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本或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需为本单位缴纳)、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5、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各一名。

6、未被河北省及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的。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潜在投标单位须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该项目公告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注:在招标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咨询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19-8290976)

3、开标时间:2016年6月1日09点30分。

四、招标小组

招标小组成员:黄百祥 杨伟伟 韦秋路 郝梦莹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 刘保国 联系电话:15028868078

招标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319-82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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