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大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5-12,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河西区化工学院开水器净水器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西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天津大学,招标编号:TDZC2016N0067,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受天津大学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开水器净水器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开水器净水器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TDZC2016N0067
3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4月21日
4、主要标的名称: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开水器 |
台 |
43 |
人民币51.6万元 |
2 |
反渗透净水机 |
台 |
43 |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 、投标保证金变更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2 、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16年5月25日上午9:30时
3 、开标时间变更为:2016年5月25日上午9:30时
4 、更正公告日期:2016年5月11日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 王蕊 刘寅 孙海玲
2 、联系电话:022-23556628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天津大学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
3 、采购人联系人:马老师
4 、采购人联系方式:022-27407584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 室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28
4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fhk305@163.com
5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060
六、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七、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大学、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 年5月11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开水器净水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DZC2016N0067)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3556628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 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