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ZMD2016 — 17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经驻发改城镇【2016】197号文批复,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驻马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1)新建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总规模15.0万m3/d,近期建设规模7.5万m3/d。含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满足国家一级A标)和污泥处理设施(出泥含水率小于80%)。(2)新建厂外配套污水干管1根,管径DN2000,管长L=600m;新建出水排放管1根,管径DN1500,管长L=1200m。
项目地址:驻马店市中原大道与柏城路交叉口东南侧迎宾大道西侧。
2.2 招标范围:驻马店第四污水处 理厂建设项目勘察(工程勘察、测量、勘测实施方案编制及评审服务)、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及报审等相关服务)。
2.3 勘察周期: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15个日历天完成勘察;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50个日历天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并按工期计划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等;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两个标段,标段如下:
第一标段:驻马店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勘察
第二标段:驻马店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投标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拟承担本项目勘察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勘察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受聘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且企业2012年至今承担过污水处理厂勘察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3.2 第二标段投标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承担本项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及其它主要设计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受聘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且企业2012年至今承担过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3.3 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为准)。
3.4 每个投标企业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1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6 年5月12日至5月18日(上午8: 30 分-11:30分,下午15:00时 - 18:00 时)(北京时间)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企业业绩(留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国土资源局南楼)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96-2613277
4.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与评标。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和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183396895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6-2613277
备案意见: 已备案(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