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2016/5/12
公告号: 2016-091g
项目名称:广州路(上海路至蓬莱路)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勘察
工程地点:莱西市广州路(上海路至蓬莱路)区段
资金来源:其他
招标工程类型:勘察
工程类别: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2658万元工程造价:2658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24840平方米等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370285201604260201
建设单位:莱西市市政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建珍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87420798
招标单位:莱西市市政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王建珍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87420798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科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封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884828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广州路(石岛路至蓬莱路):道路长818米,宽12米,翻修面积9816平方米。铺设φ500污水管道1265米,φ400污水支管道272米。石岛路至黄海路砌筑宽0.6-1.0米水沟570米。黄海路至蓬莱路段清疏修砌两侧原有排水沟1100米并更换破损的沟盖板。铺装人行道6640平方米,更换路沿石1636米。广州路(上海路至石岛路):道路长1252米,宽12米,翻修面积15024平方米。铺设φ500污水管道1935米,φ400污水支管道416米。上海路至石岛路砌筑宽0.6-1.0米水沟2504米。铺装人行道10160平方米,更换路沿石2504米。
2、招标内容:本工程初勘及详勘,并出具《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标段划分:无。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六、同类工程要求
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额在26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勘查合同额 8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工作。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6年 5月12日至2016年5月19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八 、其他
1、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莱西市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开标现场投标人不需提供);
2、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否则将承担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3、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宋欣 刘慧娜 ,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4、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