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大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塑料管材采购项目,采购预算70万元。
项目编号: JSZC2016025。
二、货物需求:PE管材管件的采购(采购清单详见询价文件)。
2.1交货时间: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并供货。
2.2交货及安装地点及交货期: 大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指定地点,交货期20日历天;
三、投标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业绩(近三年农村饮水供货合同额达到贰个亿),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必须有良好售后服务承诺;
3.5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
3.6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PE管材卫生许可批件;并能提供2015年国家级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PE管材);
3.7授权委托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8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无不良经营记录;且投标人为经销商时,必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供应商参加投标;
3.9本次询价采取资格后审;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 询价文件的获取及报价保证金
1 、经询价小组审查合格的受邀请的报价人凭本项目询价邀请函于2016年5月13日9:00至2016年5月17日17:30(节假日除外)到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或致电0712-7215571获取电子版,递交报价文件时获取纸质版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2 、报价保证金:报价人须在2016年5月 20日下午3: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以银行转帐形式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市分行大悟分理处
开户名称: 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181202712920010977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及时办理报价保证金缴纳手续的报价人,视为未缴纳报价保证金,作废标处理。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16年5月20日下午3时00分。
2、地点: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大悟县前进大道新城建大楼三楼东侧)。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大悟县城关镇 邮 编: 432800
联系人:詹 工 电 话:13797163366
采购代理机构: 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大悟县前进大道 邮 编: 432800
联系人: 李成林 电 话(传真):0712-7215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