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市淮安区农村饮水工程(一级管网增压站)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淮发改审字[2015]212号文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决定对该工程淮安区农村饮水一级管网顺河增压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兴淮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区顺河镇;
(2)建设规模:总造价约 846万元;
(3)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室外附属等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建设费用的支付:土建部分基础完成后,付合同价的10%,土建部分主体全部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30%,设备安装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5%,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的退还方法按保修期的相关规定执行。
(7)信誉保证金:本工程信誉保证金为人民币85万元整,信誉保证金在开标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淮安市兴淮水务有限公司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处,开户行:中行楚州支行,帐号4936 6616 7705。(投标人须持招标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原件参加开标,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未中标单位信誉保证金于公示结束一周内无息退还,不计息。若中标,信誉保证金自动转存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参照工程款支付方式同比例退还。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如是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各方)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4年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如是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各方)提供2014年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如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组成各方)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如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组成各方)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如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组成各方)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如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组成各方)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选派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提供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有施工员证书、安全员1人:有安全员证书、质量员1人:有质量员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均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及其解释文件要求。
(9)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0)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11)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的等级为BBB及以上,各投标企业(如联合体投标则需联合体组成各方的)需提供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出具经信用办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12)本工程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3)其它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注: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7、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抽取范围为50%、55%、60%、65%、70%;K1 的抽取范围为 95 %、96%、97%、98%;K2 的取值为98%。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注:1、本工程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360702913。
3、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除承诺书外,投标人需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不再接收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资料。评标时,投标人在数据库中录入但未经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上传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8、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6 月 6日14时 30分,地点: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开标 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6 年 5月13日2016 年 6月3 日。
9、建设单位联系人: 汤先生
联系电话:0517-80822063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 顾星,高翔
电 话 : 0517- 85882660
传 真 : 0517- 85882660
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号
联系电话:0517-85189609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