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埭镇招﹝2016﹞ 27 号
招标 项目 内容 |
工程名称 |
新埭镇南栅苑道路排水工程 | |||||||
工程地点 |
平湖市新埭镇南栅苑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投 资 批 复 |
新埭镇招﹝2016﹞27 号 | ||||||
项目 规模 结构 |
概算总投资 |
约 万元 |
单项合同估算价 |
约97万元 | |||||
其他说明 |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工程。道路宽分为4米、5米,道路总面积约为3337m2。 | ||||||||
项目 招标 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质要求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 | ||||||||
招标 人 |
名称(盖章) |
平湖市临沪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朱先生 |
联 系 电 话 |
0573-85625069 | ||||||
招标 代理 |
名称(盖章) |
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兰路297号吉祥小区29幢3楼(平湖分公司) | ||||||||
联 系 人 |
王女士 |
联 系 电 话 |
0573-85261371 | ||||||
投标 资料 要求 |
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5企业“三类人员”(A、B、C)安全证书 6、《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7、投标委托人养老金等社保证明(加盖县市及以上养老保险机构公章);8、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 ||||||||
开 标 地 点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埭分中心(新埭镇便民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 | ||||||||
投标保证金 及诚信保证金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本票)给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埭镇分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收款单位: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基建户,开 户 行:平湖市农村合作银行新埭支行,帐号:2010 0008 4861 499。(如投标单位与收款单位开户在同一支行的,可用转帐支票;投标单位开户在嘉兴市外银行的,可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或银行汇票)。 | ||||||||
发 布 日 期 |
2016年 5 月 13 日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16年 5 月 27 日 下午14.00 时 |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 |
本公告栏下 | ||||||||
备注 |
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从本网站自行下载; 2、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一份; 3、如有疑问请于2016年 5 月 18 日下午16.00 时前,通过172527797@qq.com以不具名形式提交; 4、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 5、本项目如投标单位少于3个时,是否继续开标、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视情况而定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埭镇分中心
2016年5月 13 日
附件:发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