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1、经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2016-SH098翔安污水厂二期增容用电工程设备及安装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318.946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保修期为一年,现更改为二年。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页项号7中“中标咨询服务费标准”相关内容更改为:招标代理机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标段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56%计取,分段累进计算。
★4、投标人须按照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对工程量清单的变更或不按照编标说明进行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合同签订后,如需要到相关部门备案,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并办理备案手续。
6、本项目图纸由厦门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共38张(含方案答复书)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控制价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控制价通知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控制价通知为准。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92-5822905
传 真:0592-5822911
更正日期:2016-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