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2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201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320020068
项目联系人:王龙
项目联系电话:15176866506
采购人:灵寿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人民西路8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521413
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大经街嘉鲤商务中心B座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076045
预算金额:17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02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专业工程设计或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授权委托的分支机构;
2、项目负责人应为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具有同类工程设计经历(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4、投标人近3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用于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以上证件在现场报名时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采购数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