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绵阳市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绵阳市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在线余氯分析仪采购项目 |
到货地点 |
比选人指定送货地点 |
供货期限 |
签订合同之日后90个日历日供货完毕,1周内安装调试完成 |
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比选内容
比选段 |
品名 |
采购数量 |
采购 |
在线余氯分析仪 |
1台 |
四、资格要求
A、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供货资格和能力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其所投产品类别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B、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C、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D、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指:与县级及以上城市公共供水或排水企业签订的所投产品<在线余氯分析仪>业绩)
以上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和生产规模,拥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每个比选段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各比选申请人申领比选文件日期为:2016年 5 月 16日至2016年 5 月 18 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A、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B、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16年 5 月 24日上午 10时前。
2、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
(1)在2016年 5 月 24 日上午10时 前投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2)在2016年 5 月 24 日上午 10 时投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可以快递的方式递交,也可以派人亲自递交,但必须按规定密封,且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递交。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16年 5 月 24 日上午10时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进行。
由于本次比选采用二次报价的方式,建议比选申请人派代表参加比选会议。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传 真:0816-2242821
2016年 5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