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聂拉木县县城供排水(二期)工程已由日喀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日发改基建[2016]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5423362016001。招标人为聂拉木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9647米、入户配水管网及保温5268.21米、水厂和管网保暖1项。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日喀则市聂拉木县;
2.5工 期:36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 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6日15时30分,地点为日喀则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要求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7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
7.2、开标时投标企业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将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明确作为废标条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聂拉木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日喀则市聂拉木县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瑞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水景花园4区4排6号
联系电话:17889028999
联 系 人:何女士
西藏瑞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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