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期中原路(规划路/泰安路-大港路),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HNJDZB【2016]017号
1.2项目建设地点:吉利区中原路(规划路/泰安路-大港路)
1.3 项目概述:本次工程中原路起点规划路/泰安路,终点大港路,道路全长2060米,现状道路宽度14.5米。设计给水管道全长约2060米,原设计管道位置为中原路北侧距中原路道路中心线11米,现变更为中原路南侧距中原路道路中心线10米。
1.4项目规模:该工程总投资约260万元
1.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除招标人明确扣除的内容外);
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1.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4.3 报名必须携带资料:
4.3.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3.2、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在有效期内;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3.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①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②以上资料须为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并在市信用等级平台登记,
③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通过的投标人,均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电子光盘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136 6388 90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13937901891
邮 箱:1393790189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