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FJYZ-HW160427826001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
代建单位: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傅女士
6021011
采购项目名称: 杏林轻化工学校雨污水改造工程所需的欧式箱变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欧式箱变 100KVA (含 UPS ) 1 台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2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优惠;中小企业政策优惠。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组织;合资企业必须提供合资股权证明;
2) 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类标包的投标;
5) 至投标截止前,不属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授标的企业。(需提供书面声明)
6) 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谈判响应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2. 专用标准:
1) 欧式箱变应具有本次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且必须与投标企业名称相符;
2) 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变压器(型号:S11,容量≥100KVA)的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应提供欧式箱变内变压器高、低压线圈采用全铜绕制的书面承诺函(提供书面承诺函)等相应的企业资质证书;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即日起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2:30至4:3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在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领取
采购文件售价: 如需邮寄请付邮寄费50元/本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05-24上午09:30:0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016-05-24上午09:30:00
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3楼政府采购开标大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
代建单位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