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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奇台县城供水(净水厂)改扩建三期工程BOT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6-5-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本招标项目奇台县城供水改扩建三期工程BOT项目经新疆奇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已具备BOT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奇台县城镇供排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要求及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报名。

  一、项目名称:奇台县城供水改扩建三期工程BOT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奇台县吉布库镇达板河村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由中标人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新疆奇台县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融资、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且无任何债务纠纷,移交给新疆奇台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限初步定为30年(含建设期2年)。

  四、项目规模: 项目总投资:41000万元,新建净水厂一座,预处理厂一座,输水管道41千米,配水管道31千米。净水厂近期处理规模为10万m 3 /d,远期处理规模为15万m 3 /d,净水厂主要构筑物包括配水井、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等,另包括业务用房、值班室等附属构筑物。

  五、报名资格条件:

  资格标准:(1)、具有适合本项目融资能力的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能承担项目所需的财务与资源能力,企业净资产(经审计的2014年或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不低于达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5)、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满足施工要求;(6)、具有水处理项目工程运作和相关业绩经验:目前经营业绩和经营行为良好;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投资或建设或运营平均日处理规模5万m 3 /d及以上供水厂项目的经验,或累计达到日处理规模10万m 3 /d及以上供水厂项目的经验;(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8)、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具备相应的施工建设资格并同时具有投资能力,可以单独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投标人如不具备相应的建设资格或投资能力,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有投资能力的成员。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10)、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除上述条件外,投标人还应具备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受贿犯罪查询函(投标时提供)。

  六、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及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证明1份等材料原件(以上资料另附二套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4日,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799号朗月星城9-1-402室

  八、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奇台县城镇供排水公司

  联系人:赵鉴联系电话:1502615237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金辉、马超联系电话:0991-416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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