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对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形成了以下结论:
1. 五个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投标申请文件,装订以及文件份数符合要求;
2. 文件内容格式正确、文件齐全,均没有缺件、少件、无效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 文件中描述的实质性内容,经核对原件,均无差错和异常。
鉴此,评审小组认为参加 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 、 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华夏源洁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等五家社会资本方投标申请人,均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均通过资格预审条件审查,均成为合格的社会资本方投标申请人。
根据财库〔2014 〕 215 号文第十一条文件精神规定,将在 2016 年 06 月 15 日开标之前,组织合格社会资本方举行现场考察和同时召开采购前答疑会,具体时间与安排在 2016 年 05 月 31 日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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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注: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另行送达。
采购人:江苏淮安食品科技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如神高科投资咨询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