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2016年省级农村饮水工程已由平政水发[2015]94号、平政水发[2015]95号、平政水发[2015]98号、平政水发[2015]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组,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市级配套;招标人为平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利县张家坝村、泗王庙、龙洞河、鄢家台村。
2.2工程名称:平利县2016年省级农村饮水工程。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水源、水厂、输配水管网等。
2.5项目估算价:203.6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无。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6年5月23日8时至2016年5月27日18时,在平利县水利局院内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建在工程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注: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14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党校路南苑国际2号楼C401室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李丹
电 话:15332649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