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胸科医院制氧机房、垃圾中转站及污水处理项目已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永审服(批)发【2015】61号、永审服(批)发【2016】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胸科医院制氧机房建筑面积225.9㎡,地上一层,层高5.7m;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156.6㎡,地上一层,层高5.7m;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115㎡,地上一层,层高5.7m,污水处理池2座。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胸科医院项目区内。
2.3、建设内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胸科医院制氧机房、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站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
2.4、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特级、一级资质除外),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地企业为一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廉洁投标告知书”(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等资质文件扫描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地点为永宁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永宁县
邮 编:750100
联系人:伍主任
电 话:0951-8011471
代理机构: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22楼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刘林、雍洋
电 话:0951-5969396、5969345
电子邮件:sxcxdnxf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