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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浦江县虞宅乡先锋村雨污水排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6-0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虞宅乡先锋村雨污水排放工程已由浦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虞宅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简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开挖,HDPE 管 D 315长450m、 HDPE 管 D 200长350m、UPVC管D160长400m、φ 700 圆形检查井 26座、500*500检查井24座。雨水HDPE 管 D 400长220m、雨水HDPE 管 D 315长750m、雨水HDPE 管 D 200长500m、雨水φ 700 圆形检查井 41座、雨水井95座。

  2.2建设地点:浦江县虞宅乡。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71万元(其中甲提供材料款为6027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浦江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名录范围内。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6年2月份、3月份、4月份连续三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符合浦政发【 2013 】 7 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被暂停浦江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名录资格(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购领招标文件

  4.1网上售标时间和网址

  1)、网上售标时间:2016年5月20日9时至2016年5月25日17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费用: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交易席位费500元/家,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6年5月26日13时30分前汇至下列帐户之一:

  ①开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项目帐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129

  ②开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项目帐号:372767579402

  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26日14时30分,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江县虞宅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虞宅乡地址:浦江县班班大道99号

  邮编:322200邮编:322200

  联系人:虞先生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267981908电话:0579-89383987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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