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就象山农村饮用水标准化水站及茅洋镇村联网二期工程设备(含指导安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2016XSZFCG111G
二、项目概况: 象山农村饮用水标准化水站及茅洋镇村联网二期工程设备(含指导安装)采购
三、补充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中第2页和第4页中的“③投标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权威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更改为
③本项目中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须提供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由“2016年5月30日14时20分整”
更改为
“2016年6月12日14时20分整”
本补充公告是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公告。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20日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瑞林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
5.13修改象山农村饮用水标准化水站及茅洋镇村联网二期工程设备(含指导安装)采购-副本_201652010414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