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桂阳县 2016 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调提水)项目 由 郴水许 [2016]13 号文件 批准建设,并由 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桂发改招核 [2016]26 号 文核准公开招标 ,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投资及县市投资 ,招标人为 桂阳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桂阳县 2016 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调提水)项目 2.2 项目编号: GDCZ-GC2016-050 2.3 建设地点:桂阳县浩塘镇; 2.4 建设规模:取水低坝新建、引水渠新建或修复输水管道铺设、提水泵站改造等。桐油领水库引水工程和木凉亭水库应急灌区连通工程,项目引水流量为: 1.2m3/s 。项目区应急抗旱期间为保 0.816 万亩农田灌溉提供 122.91 万立方米应急抗旱水量; 2.5 合理定价:伍佰捌拾柒万陆仟贰佰壹拾伍元壹角捌分( 5876215.18 元); 2.6 计划工期: 5 个月(至 2016 年 10 月底前完工)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本次招标范围: 湖南省桂阳县 2016 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调提水)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投标人的资质、人员信息以在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 ( 含贰级 ) 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 6 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3.7 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2 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有水利行业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及实施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 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 , 逾期不再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0731-85483335 )。 5.3 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 )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 http://www.hnwr.gov.cn/ 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 http://61.187.56.50/; ( 3 ) http://ztb.hnwr.gov.cn/ 。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 , 售后不退 . (不交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将被拒绝)。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10 、联系方式 地 址: 桂阳县城关镇蓉城路 7 号 电 话: 18153861296 电 话: 0735-2333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