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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冷水江市涟溪河截污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冷水江市涟溪河截污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冷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冷发改办[2016]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冷水江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冷水江市涟溪河截污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冷水江市冷水江街道办事处;  

2.3、建设规模:本截污管网工程沿涟溪河西岸桩号1+622号至6+585号,东岸桩号4+643号至6+253号,共需敷设d400-d500污水截污管长度3455 m,(WS68-116、WS179-236、J1-J12),管材为在厂家进行管材机械除锈防腐处理的钢管,计划投资约  2000  万元。

2.4、工期要求:  365  天(日历日)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本截污管网工程沿涟溪河西岸桩号1+622号至6+585号,东岸桩号4+643号至6+253号,共需敷设d400-d500污水截污管长度3455 m,(WS68-116、WS179-236、J1-J12);管材为在厂家进行管材机械除锈防腐处理的钢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防止项目负责人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6个月(2015年10月-2016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项目。

3.7、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的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9、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5月 23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0、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和娄建发[2014] 130号、117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评标计分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评标计分程序。

5.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拾      万元整(¥  40  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    壹佰陆拾     万元整(¥   160  万元整),两项合计人民币   贰佰    万元元整(¥  200   万元整)。
 5.2、递交方式及到帐时间: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6年 6 月 12 日17 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上到账情况均以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的入账回单为准,未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全  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娄底市工商银行兴城支行

账   号:1913010129100079722

5.3、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上须注明“冷水江市涟溪河截污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保证金及押金,如果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 年 5 月 23 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其它相关资料、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6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此证明书即为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临投标地点、开标现场,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当场退还。

8. /

9、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接受冷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5211010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冷水江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冷水江市建设大楼

联 系 人: 李逢春

电    话:  1397384427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冷水江市新城路老检察院家属楼1栋

联 系 人:李娟                          

电    话:15973897818
 
 
 

 2016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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