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惠州军民合用机场排污管网建设工程(二期) | ||||||||||||||||||||||||||||||
批复文号 | 惠阳发改字[2016]018号 | ||||||||||||||||||||||||||||||
批复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人民政府 | ||||||||||||||||||||||||||||||
项目所在地区 | 惠州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惠州军民合用机场排污管网建设工程(二期) 施工招标公告 惠州军民合用机场排污管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批准文号:惠阳发改字[2016]018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惠阳资易建〔2016〕26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州军民合用机场排污管网建设工程(二期) (二)招 标 人: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阳光村 (四)工程造价: 4641118.69 元人民币。 (五)工程规模:沿惠州军民合用机场航站楼门前道路至航油基地机场配套设施的道路铺设一条长度为943米的主管;道路附近铺设954米的支管、一条长424米的雨水管、一条长459米的三面光排水渠(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惠州军民合用机场排污管网建设工程(二期)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工期为 60 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且为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1 人(省外企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员 1 人、质量检查员 1 人、施工员 1 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 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2万元。投标人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建设工程交易部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为企业的交易员,并提供交易员进场证原件或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交易员进场证应在网上投标报名前登录“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申请办理)。 (1)投标报名回执表原件(从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交易员的交易员进场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报名人员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7)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复印件,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 (8)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交易员及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须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打印件)。 (9)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告知函需同时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信息,自开具之日起两月内为有效)(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告知函请登录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官方网站,点击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http://hyjcy.huiyang.gov.cn)申请查询,详情请咨询惠阳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3823568)。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执行。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交易员和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八、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总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752-3303892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新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3352338 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3911975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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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陈宇行 | ||||||||||||||||||||||||||||||
发布日期 | 2016-0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