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古田县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干管工程项目。
1.2 项目业主: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
1.3 建设地点:古田县大甲镇大甲村和际下村。
1.4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839.7万元。工程项目涉及用地总面积25亩。日处理500吨生活污水。主体工艺采用缺氧池+好氧MBR池+紫外线消毒,污泥采用叠螺式浓缩脱水一体机进行脱水。主要建设内容:1、厂外配套污水干管工程部分:一期,污水管道总长1174m。二期,污水管道总长2148m。管道按远期1500 规模m3/d 设计,近期500 规模m3/d 校核。2、污水处理厂工程部分:(1)主要处理构筑物,格栅调节池1 座、应急池1 座、缺氧池1 座、好氧MBR 池1 座、储泥池与集水池1 座、标准化排放口1 座。(2)主要辅助建筑物,配套生产用房1 座,占地面积121.16m2。
1.5 招标的内容:古田县大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干管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工作。
2、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本着项目的严谨性提高招标代理公司的品质,信誉,服务以及实力,该公司需具有以下资质方可入围进行投标。
2.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福建省内各设区市交易中心颁发的工程招标交易员证。
2.4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
2.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7省外入闽企业需在福建省建设行政部门管理系统实行信息登记。
3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3.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 时 00 分 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上午10 时00 分 。地点: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行政服务中心)。
3.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持企业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福建省内各设区市交易中心颁发的工程招标交易员证、古田县中介组织承诺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在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报名登记的代理人一致。
3.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4开标时间: 2016 年5 月 31 日上午10 时00 分 。
开标地点: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行政服务中心)。
4 、评审
4.1 本次比选采用随机抽取方法。
4.2 工程招标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内容规定,招标代理服务采用差额累进记费方式的20%计算招标服务费(以施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
4.3工程造价咨询按(中价协〔2013〕35号)文件规定,按标准取费50%计取(以财政审核后工程预算造价为计费基数)。
5 、/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林遵达 电 话:13706920433
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4日